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编号:2019-157

来源:网站管理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 阅读量:
  • 证券代码:600869
  •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2019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226日在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召开。公司于2019年1211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承志先生主持。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7名,代表股份1,126,716,4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77%。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保定意源达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1,125,684,259

99.91

1,032,173

0.09

0

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为保定意源达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625,800

61.17

1,032,173

38.83

0

0.0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决议。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十二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