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27,806,24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 50.816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承志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代为履职)蒋承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127,796,744 | 99.9991 | 6,000 | 0.0005 | 3,500 | 0.0004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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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处理2020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155,760 | 99.5612 | 6,000 | 0.2771 | 3,500 | 0.1617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律师:叶晓红、葛振国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远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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